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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有法人一人,不发工资,不交社保,零申报个税,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4-04-11 17:29:03点击:92

说起工资,就想起社保和个税,我们公司没有人员,也没有发工资,这个个税应该怎么报?如果你遇到这种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下面这类问说起工资,就想起社保和个税,大同小异,很多初创企业都会遇到:

公司只有法人一人,不发工资,不交社保,零申报个税,会不会有问题?

公司的法人要交社保可以不发工资吗?那如果不发工资只交社保,那法人的个人部分的社保怎么做账务处理?可以不申报个税吗?

公司只有法人,不发工资,不交社保,零申报个税违法吗?

现在税政君把问题一个个的分解讲一下:


公司可以只有一个人吗?

可以只有法人一个,并不违反《公司法》规定。

我国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太多的区别,的风险就是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企业是注册的一人有限公司,建议做私人财产公证,实际经营过程中公私款分开,保留好法律要求的财税文件。

公司可以只有一个人,但是存在如下的风险。

一、财产混同极容易构成

一人有限公司因为股东的性,在缺乏相应的监督与掣肘下,实践中极易发生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在实践中,股东个人与公司的财产发生混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公司的经营场所与股东的居所混合使用,或者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经营场所为同一场所。另外,股东不严格区分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公司财产被用于股东个人支出而未作适当记录,或者没有保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均将导致财产混同,其结果是公司的财产消失于股东个人的“保险柜”中,损害债权人利益。

二、举证责任倒置加大证明难度

《公司法》第63条明确规定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严格分离,强调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审计义务,意在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采用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等手段逃避债务,从而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关于举证责任分配,如果是证明一般有限公司的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情形,举证责任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原则;但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温馨提示:

一、尽量不要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已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赶快加上一名小股东吧,可以加上自己信任的亲人朋友(贴心提示:选人需谨慎!),做好工商变更登记。是找专业律师帮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好好设计一个合理的股权架构。

 二、每年做好审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强制每年一度的审计。

根据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应当根据《会计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规范要求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保存原始记账凭证、银行明细和转账凭证、账册等资料,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年审,审计报告保持真实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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